江西农业大学国土学院学生党员上岗定责
责 任 状
根据《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的意见》(赣农大党[2006]38号)和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农大国学发[2006]22号)文件精神,由院学生党支部与院全体上岗定责学生党员签订《工作责任状》,规定如下:
1.党员上岗后,必须做好工作记录,作为岗位考核的凭证,定岗后不能随意转岗,上岗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预备期考核的主要内容。
2.小组组长作为召集人要根据岗位的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做好本小组的活动组织工作,根据具体任务分配到责任人。
3.院学生党支部会做好《学生党员上岗履职情况跟踪表》填写,作为对学生党员上岗考评的依据,如果擅自离岗或履职不认真者给予批评及以上处分。
4.每学期结束前,由院学生党支部对学生党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党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基本称职的,将加强教育,促其进步;对考核不称职的,将批评教育,并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5.在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老师、同学及相关人员,遵守纪律,团结同学,有问题及时向院学生党支部反馈,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信息员的工作。
6.同一岗位的学生党员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做好传、帮、带工作,保证上岗人员的延续。
望各位学生党员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自己的岗位工作,与学生党支部签署责任状后,严格按照以上条款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
班 级: 姓 名: 定责岗位: 上岗时间: 年 月 日
院学生党总支: 责 任 人:
签 署 日 期 :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