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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国庆放假期间 安全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次数: 638

各位同学:

你们好!为了引导同学们关注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让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国庆假期,现将放假期间部分常见的安全事项告知你们,请你们认真遵守。

1.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抛弃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注意学习安全防范技能,在火灾、触电、水灾、地震、雪灾、雷电、中暑、晕倒、休克等情况发生时要采取正确逃生救治措施。

3.牢记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3813110),在校内遇到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和辅导员电话。

4.节假日期间,严禁到江、河、海、水库、池塘等水域洗澡、游泳、捕鱼捞虾或嬉戏,避免发生溺水事故。不要攀爬护栏、围墙及地势陡峭的山坡,避免发生坠落事故。不到施工现场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5.要讲究饮食卫生,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食用生冷食品时要注意买正规厂家的产品,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看食物的保质日期及是否变质、有异味等,防止食物中毒。

6.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不饮酒,以免酒后滋事。

7.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要夜晚单独外出,外出最好要有室友或同学的陪同。严禁晚归、夜不归宿,严禁擅自在外租房住。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拉电线、电灯、插座等;不盗用公用、消防应急电源;不使用大功率电器(600W以上);不使用电炊具;不将点燃的蜡烛、香烟、蚊香放在易燃材料上,避免引发火灾。

8.正确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遇到矛盾要冷静处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尽量避免与他人发生争执。遇到纠纷及时报告辅导员。

9.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车船,不得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骑自行车、电动车外出,要对车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时刻留心身边的安全隐患。

10.离校外出需到班委处登记,严禁擅自离校。凡离校外出,要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舍友、同学,并向家长汇报。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老师、家长、同学、舍友保持联系。

11.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注意网络安全,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与陌生网友见面。网上购物需谨慎。

12.不随意和陌生人攀谈,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警惕陌生人的搭讪。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家庭情况和联系方式,更不要借钱或银行卡给陌生人,避免本人的财物损失。要将辅导员、宿舍同学的名字、电话告知家长,方便家长与学院、系联系。

13.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须告知家长,并获得家长的同意,参加活动时要注意自我防范,防止被骗入和陷入传销组织、非法宗教组织、邪教组织。

14.参加集会、比赛、演出等活动时,要有序进出会场,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

15.国庆结束需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要按学校有关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希望全体同学时时想着安全,时时不忘安全!祝各位同学国庆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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